法令依據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32條、第37條、第48條及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實施方式 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併送
實 施 者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段一小段134地號等12筆土地都市更新會
計畫範圍 大安區復興段一小段18-4、18-7、134~138、139-2、140、140-1~140-3地號等12筆土地,土地面積為989.00 m2。
座落位置 大安區市民大道四段、市民大道四段68巷、大安路一段19巷、大安路一段所圍街廓內之東側,屬於非完整街廓。
土地使用分區 第四之一種住宅區(特)
公私有土地分佈情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