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投資者建築個案整體對市場分析、基地條件、規劃設計、施工計劃、利潤估算、財務計劃,做可行性之分析及建議,提供銀行作為優先核貸建築融資之參考。
為成屋或土地之交易雙方,協助擬定公平、合理、合法之契約,並代為保管買方應繳之各項價款及賣方委託辦理之各項證件之服務,俟產權移轉完畢,再撥付價款給賣方,及交付房地權狀給買方,使雙方權益獲得保障。
受開發者之委託依據最新市場狀況,以公正的態度及專業知識,對個案做詳細分析及公正可靠的價值評估,開發可行性評估內容如下:
1.市場調查
2.產品定位分析
3.商場及購物中心評估
4.聯合開發土地分割合併價值分析
5.地上權權利價值評估
6.收益性不動產營運管理及財務分析
依客戶委託就個案有關之財務規劃、運作與管理,作定期與不定期之財務稽核,提出完整報表俾隨時瞭解資金流向,控制成本,掌握利潤。
1.定期進行工地勘查,確實了解工程完成情形及施工情形是否正常,並檢視建照正本核對起造人及承造人有無變更,確認申報勘驗進度,取回影本及進行估驗作業。
2.製作工程進度查核報告及撥款簽證書,通知融資銀行辦理撥款作業。
在有限的短時間內,對個案工程所需成本,提出一份粗略的估價,作為工程計劃經濟可行性分析的依據,以供業主作為是否執行該項工程之決策依據,同時了解執行時可能的資金需求,以便擬定財務計劃。
為達成上述目標,本公司於78年間責成工程部研究人員搜集全省的資料,包括各種型態的建築物,大約一百個案例,然後將這些案例分類(使用別、樓層) 統計分析得到基本資料,再利用各地區所搜集的工作項目單價配合計算,而得到各個案例的預算,最後將這些資料彙總而得到建築物工程造價總表,嗣後每年再依據新的案例及物價調整持續更新資料庫。
於建設公司擬向銀行辦理融資時,受建設公司委託依其所提供的建築平面圖,立面圖,材料設備說明書等詳細研究後,考量有無特殊狀況需做調整,再對照建築物工程造價總表,評估個案每坪單位造價,以為銀行核貸建築融資之參考。
政府陸續通過信託法及信託業法,並經由財政部核准成立辦理信託業務之公司(多為銀行之信託部門),並擔任不動產信託個案之受託人;在個案投資興建之初,即將土地信託予信託機構並依信託契約由建經公司擔任建物起造人,由於信託財產具有獨立之特性,可排除其後之外來債權之干擾,對於銀行、地主及消費者均有保障。本公司可針對特定對象,就其相關之需要,接受信託之委任,為受託人之外,更可配合銀行,經由專戶控管、財務稽核、工程進度查核、營建管理等功能的運作,擔任積極管理的角色,使個案得以順利完工確保銀行之債權,並保障消費者之權益。
1.為加強對合建地主的保障,在信託架構下,建方委由本公司提供續建完工服務。
2.除因不可抗力之因素、政府法令變更,所致停建或停工者外,建方無故在施工中途停工達一定期限以上時,建方同意由本公司逕行接管,並協助籌資繼續完成工程之興建,至取得建物所有權。期間所產生之工程款及其相關費用均由建方負擔,本公司得逕為處分建方之信託財產抵充之,不會影響地主權益。
3.評估清理現有資產與債務,研擬不動產清理處分方案,充分實現不動產之市場價值,俾便順利清償債務,並維護業主權益。